(征求意见稿)
湖北省水利水电企业协会
(2013年7月25日)
为了认真落实第五次会员大会提出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协会工作,促进协会创新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当好行业管理助手、行业自律推手、企(事)业发展帮手,增强吸引力、竞争力、公信力。现提出关于加强常务理事分片联系工作意见,征求各位副会长、常务理事意见。请各位副会长、常务理事将有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协会(电话及传真:027-86652339)。
一、明确工作职责
会长主持协会全面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常务理事配合副会长工作。 副会长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联系分片区域的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工作;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室决议的落实情况;受会长委托、召集和主持分片区域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有关会议。
二、明确分片联系
按会员单位分布,分为五片。
第一片:恩施州、咸宁市、黄石市、黄冈市、鄂州市,由副会长余中平、常务理事张振国、万名炎负责联系;
第二片:随州市、十堰市、襄阳市、孝感市、神农架林区,由副会长张泽武、常务理事肖贵清、朱建华负责联系;
第三片:武汉市、仙桃市,由副会长李瑞清、常务理事贺敏、徐利刚负责联系。
第四片:潜江市、天门市,由副会长杨金春、常务理事李洪兵、肖迪松负责联系;
第五片:荆门市、宜昌市、荆州市,由副会长张笑天、常务理事许歆、肖习猛、袁朝胜负责联系;
三、明确工作内容
1、加强宣传指导。组织会员单位学习宣传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和民生水利理念,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水利部党组、厅党组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以及中国水利企业协会工作会议和省协会工作会议、年度工作要点精神。面向会员单位和水利水电企(事)业单位积极宣传协会《章程》、性质、宗旨及业务范围。帮助会员单位了解水利形势、任务和政策、措施;指导会员单位结合单位实际,贯彻年度工作要点,积极参与协会活动,明确会员权利和义务,自觉地按《章程》办事。
2、组织学习交流。组织分片区域会员单位开展有针对性、注重实效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交流活动。每一年至少组织一次会员单位内部的水利工程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和水利水电企(事)业改革发展、水利经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学习交流;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会员单位,有选择地走出去在省内外考察学习交流。通过经验学习交流,达到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目的,通过考察学习交流,搭建与省内外同行业增进了解、合作共赢的平台。
3、开展调查研究。围绕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特别是会员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选择重点企(事)业单位,采取一看、二听、三议、四座谈的方法,展开调查研究。一年选择1~2个主题,通过调研,解剖问题,形成观点,提出见解,向协会反映会员单位诉求,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供有关决策参考依据。
4、发展会员单位。发挥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优势,联系水利水电企(事)业单位,一年发展2~3家会员单位,壮大协会队伍,创造条件,以利承担政策职能转移的更多工作和组织行业内相关活动,从而增强协会自我发展能力。
5、搞好会费缴纳。会费作为协会经费的基本来源和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副会长、常务理事要协助协会做好会费缴纳工作。按照分片区域,采取多种方式征缴会费,为协会开展工作,搞好活动,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
6、做好其它工作。认真完成协会交办的中心工作和会长委托的有关工作。